“麻煩你答應參加這次警局辦的活動吧,否則我就死定了!”雙手合十,她急急的哀求。
他看著她,微啟雙唇,“如果我答應的話,你會和我結婚嗎?”
昏倒!“怎么可能!結婚是要建立在相愛的基礎上。”她可不想只因為他能記住她這種荒唐的理由就嫁給他。
“相愛?”他的眼中有一點疑惑。
“對。”她很肯定的點點頭。
“那要怎么樣才能算相愛?”他虛心求教。在他的人生中,沒有人教過他要如何相愛。
“至少要能說出‘我愛你’三個字。”小說上是這么寫的,電視和電影上也是這么演的。
“那好,我愛你。”他沒有一點猶豫。
砰!
梁可羽的腦袋撞上了一旁的門板。
他的愛,未免也太快了點吧。“你愛我?”打死她也不相信。
“是。”他語音平穩,沒有一點剛表白過的激動。
她抿抿唇,手指戳著他的胸膛,“方司爾,你到底知不知道愛這個字代表著什么?”
“知道。”
“知道?知道你還敢沒有一點心虛的對我說出這三個字?”
“為什么我要心虛?”
“因為你根本就不愛我!”
“你又怎么知道我不愛你?”他反問。
她一窒,隨即長長的吐了口氣,“那好,你覺得你可以為了我去死嗎?可以因為我的一個小感冒而徹夜守在我的床邊,不眠不休?可以因為別的男人對我說一句黃色笑話而把對方揍得半死嗎?可以為了討好我買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,在我家門前跪上二十四個小時嗎?”她劈哩啦的說了一串。
“可以。”他連眼睛都沒眨一下就回答了。
臉不紅,氣不喘,他簡直就可以成為一個說謊天才!梁可羽如此認為。
“你確定?”
“我確定。”
“你……”他是一個漂亮的男人,而當一個漂亮的男人很肯定的告訴她,他愛她,即使心中明知道不能相信那話,但是心跳還是忍不住稍微加快了一點速度。
鎮定,鎮定!這種時候,絕對不能因為對方的美色而有所遲疑,梁可羽在心中拚命的告誡自己,而后瞪著方司爾,“那你說,你又愛上我的什么地方?是因為我的外表,還是我的個性或者是我有某些特質足以吸引你?別告訴我,你可以無緣無故的愛上我。”
“因為我可以記住你。”很奇怪,他就是記住她了,然后怎么都沒辦法忘掉。
靠!又是這個見鬼的理由!梁可羽只覺得一個頭兩個大,“你能不能換個理由?”
“不能。”在他看來,這是一個相當正確的答案。
“那如果你可以在只見兩次面,甚至第一次見面就記住另一個和你工作無關的女人的話,是不是就能向另一個女人求婚?”
“這是假設性問題,我可以不回答的。”他一本正經的回答。
他以為現在是在法庭上嗎?梁可羽抬手撫了撫額角。
“你會記住我,根本就是因為我替你煮過泡面。”第一次被人求婚,竟然是因為一碗泡面,說出去都可笑!
“這有什么問題嗎?”
“如果別的女人替你煮泡面,你也可以記住她們。”
方司爾搖搖頭,“不會,我只能記住你。”
“瞎扯,你又怎么知道?”
“我就是知道。”
她快要無話可說了。
“你為什么不愿意和我結婚?”他問得很認真。
“因為我不愛你。”這是最直接的原因。
“為什么?”
“除了你之外,我可以記住很多的男人。”這個理由,可以反駁他了吧!
他斂下眸子,沉默了片刻后,“那如果我答應你參加警局這次的活動,你是不是就可以愛我了?”
嗄?一語點中了她的死穴。
梁可羽嘴巴半張的瞪著眼前面無表情但依舊漂亮的男人。這……算不算是威脅啊?
這當然算是威脅,但是梁可羽還是很沒種的投降了,誰叫古SIR逼得那么緊,況且找別的律師,她也沒把握活動一定會辦成功。
再說,方司爾的話中,只是問她“可不可以”愛上他,而非是“一定”得愛上她。
大不了在事成之后再告訴他,她對他只是有一點好感而已,但是說愛,未免太早了。
星期天的講座地點是選在某中學的體育館里,只是盡管地方寬敞,還是被聞風前來的學生們擠了個水泄不通。
“是方司爾耶!聽說這次警方的法治講座有請到他來,真是太難得了!”
“如果是他的話,我愿意馬上參加少年警訊。”
“我曾在網上看過他的照片,好漂亮的一個男人,這次我還特地帶了照相機,準備拍照呢。”
“好想要他的簽名,他太強了,簡直沒有他贏不了的官司!”
拜托!要不要那么夸張啊!
嘈雜的聲音,吵得梁可羽耳朵都快聾了,而現場的簽名板、照相機,更是多得滿天飛。
這……這哪里還是法治講座,分明就是偶像明星在舉行簽名會嘛!
“可羽,有沒有紙和筆?”李明湊近到她的身旁問道。
“你要這些干么?”她一臉奇怪。
“當然是去要方司爾的簽名了!”
梁可羽身子一歪,“你……也想要他的簽名?”拜托,他可是個大男人耶,用得著去學那些小女生搶簽名嗎?
“我女朋友已經嚴正下令,今天要是沒有拿到方司爾的簽名,我就得睡一個星期的客廳。”他也是有苦衷的。
“……”果然悲慘。
“不過我真沒想到,你居然能請得動他。”
“呵……呵,可能是我運氣好吧。”她干笑兩聲。
“是是,你的運氣還真不是蓋的,今天現場這么轟動,明天絕對會上報紙頭版的,你沒看見古SIR啊,嘴巴都笑得闔不攏了,哪里還有一點平時的嚴厲模樣。”
梁可羽朝著上司的方向一看,的確如此。
紙、筆一拿,李明開始沖鋒陷陣。
擁擠的人潮,讓梁可羽不得不考慮得維持一下目前的秩序。
“別擠了,這是法治講座,不是簽名會!”她沖進人群,試圖讓現場安靜下來。
!!!
她的腳被往前擠的人潮連踩了三個腳印。
“誰踩我!”如果情節嚴重的話,她簡直可以告他們襲警!
!!!
又是一連串的腳印印在她的鞋子上。
她頓時怒了,“靠,誰再踩我我就對誰不客氣!”
!!!!!
更多的腳印朝她撲來。
“有沒有搞錯啊……哎唷……都說了別再踩……誰再踩,我告他襲警!”
早知道這樣,她就該考慮找鎮暴警察來現場協助了……